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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张某某等9人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案一审开庭
发布日期:2019-11-15来源:《兰州日报》

    日前,皋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等9人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干部群众、在校学生代表及被告人家属1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为扩大自己在村民中的政治影响力,以便竞选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村委会主任,在自身无耕地被征用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达某某以甘肃某某投资公司在征用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土地时未将公摊面积纳入征地补偿为由,煽动、串联、组织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部分村民到省、市越级上访,至县、镇多次聚众上访、缠访、闹访,诬告原任村干部,迫使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继辞职。2014年12月18日,被告人张某某当选盐池村村主任后,为把持基层政权,安插多名亲信、亲属担任村委会委员、会计、妇联主任、社长等职;长期排挤、架空村党支部书记;独断专行,村级大小事务一人说了算;拒绝给新当选的村监委会主任安排办公室。2017年,张某某为了连任盐池村委会主任,送香烟贿赂选民。

    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以其把持的盐池村村委会为基础,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把持村级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随意填埋排洪沟,妨害行洪安全。违法建设村委会,拒不整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致使大量农用地被破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此案将择期宣判。(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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