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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28来源: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管理局干部职工安全文明素质,加强全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皋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皋兰县2019“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皋兰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办发〔20185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安排

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局属各单位和各企业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西电管理局2019“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组  长:宋翰林    

副组长:张明栋    

成  员:彭正国、赵富臣、朵添荣、李文汉、孙玉基、李继芳、杨道宗、陶明军、李树积、赵贵兰、宁兴鹏、梁兴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水政安监科,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综合协调、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等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局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系。

四、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一)积极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讲活动。6月上旬,管理局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演讲进基层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主要精神以及县安委会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班、观看安全生产影像资料,发表专题体会文章等形式,推动职工安全责任、安全理念、安全素质全面提升。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水利工程法律法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各单位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法治意识

(四)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和凝聚全局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西电安全发展忠诚卫士”。  

 (五)深入开展主体责任“三个一”活动一是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职工作出表率、为单位发展担当作为。二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单位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分管局长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泵段长(班组长),泵段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征集和展映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广泛调动各种资源,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 “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皋兰行”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局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继续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和自查自纠的方式,认真整改灌溉运行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把“安全生产月”真正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月、整改月。

(八)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防溺水”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灌溉运行期间渠道、泵站、水库的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灌区村社、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以防溺水事故发生,并对所属警示牌和警示标语查漏补缺、重新喷涂。

(九)开展创建“平安西电”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作用,组织开展创建“平安西电”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红线意识和科学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素养,为创建“平安西电”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要把安全月各项活动与各自具体工作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局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方式,力求实效。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短信、有线电视等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科所、各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各企业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皋兰行”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局水政安监科。

联系电话:582284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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