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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发布日期:2021-12-30来源: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皋兰县纪委监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形式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严禁组织隐形聚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酒后驾驶、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支付报销或摊派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文艺晚会等。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廉洁过节的意识,严守“十个严禁”,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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