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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7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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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二)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贯彻执行司法部、省市司法厅(局)和县委、县政府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3、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4、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县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各镇、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5、承担各镇、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责任,并对各镇、县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

    6、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检查各镇、县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代表县政府监督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撤销或纠正其违法和不当的决定、命令;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

    7、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对各镇、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规划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0、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11、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组织指导全县特殊人群教育监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1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3、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联络宣传、交流工作。

1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我单位现设7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基层股、法制股、律公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县办公室、财务室、法律援助中心等。石洞司法所、黑石川司法所、忠和司法所、水阜司法所、什川司法所、九合司法所隶属我局。

2020年末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行政人员13名,事业7人。现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499.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9.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9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人员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99.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499.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9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人员经费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457.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74.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7.09万元,下降11.9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加16.2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主要有: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职人民调解员补助,法律援助县级配套资金,法制宣传经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培训费1.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费预算。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

6.机关运行经费34.8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2万元,下降12.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4.85万元,累计折旧89.62万元,净值145.24万元。办公用房839.55平方米,价值41.27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7.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分别是专职人民调解员补助,法律援助县级配套资金,法制宣传经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附绩效目标表),涉及财政支出1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皋兰县司法局2021年绩效目标公开表.doc
    皋兰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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