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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7来源:

红色档案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真实写照,是革命文化和革命精神的重要物质载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运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皋兰发展的光辉历史,抢救和保存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皋兰县档案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与皋兰相关的红色档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图片类。包括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皋兰县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展现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的照片。

(二)文字类。包括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皋兰县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举措、活动的文字资料,尤其是革命斗争期间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令汇编、记录、决议、指示及反映皋兰革命文化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

(三)实物类。包括党章、奖章、勋章、证书、证件、肩章、臂章、论著、传记、回忆录、笔记、书信、事迹资料及相关战斗用具、生活用品等。

(四)声像类。相关录音、录像、口述档案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县档案馆捐赠相关档案资料,县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征购。具有珍贵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三)托管。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党史资料交付县档案馆托管的,县档案馆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托管协议。

(四)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征购、托管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保管。

三、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皋兰县档案馆保管利用股联系。

地 址:皋兰县梨花路645号

电子邮箱:1715464932@qq.com

联系电话:5721507

联 系 人: 达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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