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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皋兰县2021年其他振兴乡村经济扶贫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来源:

皋农领发〔2021〕2号


关于下达皋兰县2021年其他振兴乡村经济扶贫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县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坚持所有项目从项目库中筛选,资金分配优先足额保障产业发展项目,共筛选出项目11个,投入资金1310万元(皋脱领发〔2021〕6号文件下达第一批其他振兴乡村经济扶贫项目计划共546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个,投入资金913万元;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投入资金229万元,提取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管理费18万元。

请项目实施单位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及早着手实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尽快启动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对于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易操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用工尽量使用当地低收入劳动力,鼓励引导他们通过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二是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检查,靠实党政一把手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持续开展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三是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四是要强化资产登记工作,项目实施后所形成的资产要严格履行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程序,规范资产台账管理工作,降低后期管理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附件:皋兰县2021年其他振兴乡村经济扶贫项目计划表(第二批).xlsx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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