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财农[2021]9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甘财扶贫[2020]42号)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资金分配计划,现将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1795万元(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接文后,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同时,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批复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送省级备案。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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