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财农[2021]27号
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
接续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兰州市脱贫攻坚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接续资金计划的通知》(兰财农〔2021〕19号)文件和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市级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接续资金300万元予以下达你单位,请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关要求,将批复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送市级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备案。
因中央财政专项投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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