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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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8-23浏览次数: 字号:[ ]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我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中共皋兰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开展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

3、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4、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组织实施检察技术工作。

8、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检察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政治部;

   3、第一检察部;

   4、第二检察部;

   5、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03.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947.32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204.7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33.4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3.5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4.5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908.15

本年支出合计

58

1,028.8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17.46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96.75


30



61


总计

31

1,125.60

总计

62

1,125.60

  二、收入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08.15

703.41





204.7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6.62

621.88





204.73

20404

检察

826.62

621.88





204.73

2040401

  行政运行

665.91

461.17





204.7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5.00

145.00






2040450

  事业运行

3.71

3.7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2.00

1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45

33.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3.02

33.0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02

33.0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8

23.5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8

23.5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

13.6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96

9.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50

24.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50

24.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50

24.50






  三、支出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28.85

762.87

265.9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47.33

681.34

265.99




20404

检察

947.33

681.34

265.99




2040401

  行政运行

676.74

676.7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5.99


235.99




2040450

  事业运行

4.60

4.6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45

33.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3.02

33.0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02

33.0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8

23.5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8

23.5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

13.6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96

9.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50

24.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50

24.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50

24.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03.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743.57

743.57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3.45

33.4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3.58

23.5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4.50

24.5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703.41

本年支出合计

59

825.10

825.1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58.2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36.57

36.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58.25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861.66

总计

64

861.66

861.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825.10

559.11

265.9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3.57

477.58

265.99

20404

检察

743.57

477.58

265.99

2040401

  行政运行

472.98

472.9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5.99


235.99

2040450

  事业运行

4.60

4.6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45

33.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3.02

33.0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02

33.0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8

23.5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8

23.5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

13.6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96

9.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50

24.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50

24.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50

24.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6.0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9.1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15.37

30201

  办公费

13.5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99.23

30202

  印刷费

0.83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9.90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0.39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0.0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0.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3.02

30206

  电费

2.7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3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1.02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62

30208

  取暖费

9.14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96

30209

  物业管理费

9.28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43

30211

  差旅费

9.48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24.5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2.38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0.55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4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0.0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2.94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2.45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0.15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7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0.60

30229

  福利费

4.1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7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72

312

对企企业补助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409.56

公用经费合计

149.5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49


12.00


12.00

1.49

10.40


10.40


10.4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2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7万元,减少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增大,年末结转和结余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41万元,占62.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4.73万元,占 18.19%。年初结转结余为217.46,占19.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02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87万元,占74.15%;项目支出265.99万元,占25.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7万元,减少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7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增加。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7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大,公用经费中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8万元,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减少,社保减少。公用经费14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2万元经费,公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1%。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洗车费、保险费用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并且合理规划安排公车出行制度,高效使用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规划安排公车出行制度,高效使用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规划安排公车出行制度,高效使用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水电、劳务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2万元,增加4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支出增长。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人员、业务处室增加培训机会。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2.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1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文件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范围包括: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资金1125.60万元、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资金85.54万元、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5.36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分别为检务保障资金项目,涉及资金85.54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涉及资金185.36万元。前期我院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明确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文件要求,院内各部门相互配合,保证优质高效完成我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中我院相关业务科室整理绩效自评所需数据及文件资料提交财务科室,财务科室结合业务科室提交的资料查阅财务资料、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在整个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反复沟通,做到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在填写绩效自评表中我院以2020年度申报的财政预算及绩效目标为基础,结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与《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赋予权重分值,做到自评表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在最后撰写自评报告中我院根据绩效自评表打分结果,结合部门履职情况,撰写皋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总结经验,归纳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改进措施,将自评结果作为我院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的决策参考和依据。最后我院将自评报告按照预算层级关系逐级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评结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5.6万元,执行数为1028.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6.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4%。

检务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我院通过购买物业服务,极大改善了我院政法工作物质基础,从根本上保障政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通过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安保服务、职工食堂等,有效防范了我院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保障各类检务工作正常运行,有效提升检务工作效率。但“拆除内墙面及天棚涂料层、拆除木窗套及暖气罩,新做大理石窗台板和暖气罩(铝合金百叶)”维修项目还未完工,未能有效发挥项目完工投入运营后的效益。偏离目标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我院“拆除内墙面及天棚涂料层、拆除木窗套及暖气罩,新做大理石窗台板和暖气罩(铝合金百叶)”维修项目尚未完工,设施维修维护完成率75%,设施维修维护资金结余11.92万元。二是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力量,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个别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档案管理还需加强。接下来的改进措施为:一是加快“拆除内墙面及天棚涂料层、拆除木窗套及暖气罩,新做大理石窗台板和暖气罩(铝合金百叶)”维修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有效发挥项目完工投入运营后的效益。二是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专业培训与业务提质,努力在业务、队伍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三是规范项目相关文件的归档整理和验收等工作,对项目资料做到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务保障项目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7

85.54

73.62

10

86.06%

8.61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7

85.54

73.62

-

-

-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结合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确保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体体现为:1.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成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1.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物业保障服务,如保洁服务、会议和收发室服务、职工食堂服务、绿化服务、安保值班服务等;保障了我院日常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2.通过设施维修维护,加强单位安全管理,整体加强我院基础设施,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管理完成率

100%

100%

8

8


设施维修维护完成率

100%

75.00%

8

6

2020年“拆除内墙面及天棚涂料层、拆除木窗套及暖气罩,新做大理石窗台板和暖气罩(铝合金百叶)”维修项目尚未完工

质量指标

物业管理合格率

100%

100%

8

8


设施维修维护达标率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物业管理时效性

及时

及时

8

8


设施维修维护时效性

及时

及时

8

8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86.06%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办公保障

保障

保障

6

6


加强检察院安全管理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6

6


提升工作效率

提升

提升

3

3


改善办公环境

改善

改善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队伍建设

强化

待强化

3

1.5

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力量,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部门协作

积极配合

积极配合

3

3


配套设施

完备

完备

3

3


档案管理

规范

待规范

3

2

个别资料归档不及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10


合计

100

94.11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
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我院装备购置、设备维修、普法宣传均达到预期的目标效果,有效防范了我院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有序进行、正常办公,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挽回经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渠道法制宣传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检察工作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度和成效不足,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检察工作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度和成效不足,亟需加强。二是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力量,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四是个别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档案管理有待加强。接下来改进措施为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好、落实好“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实现“六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六稳”“六保”融合推进,持续开展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检察工作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成效。二是组织全院检察人员通过不断“充电”补齐能力短板,加强专业培训与业务提质,全面提升年轻干警素能,从而提升整体队伍履职能力和适应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三是推进智慧检务,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上线运行工作,发挥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作用。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确保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8

185.36

185.36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8

185.36

185.36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提升检察公信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切实担负起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职责,努力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社会善治;
3.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
4.深化改革创新,在转型升级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资金使用落实到实处

1.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效优化了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担负起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职责,更好地服务人民;
2.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购买相关装备,加快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有效加强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检察工作效能,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3.2020年我院有效地利用了资金,使每一笔资金落实到实处。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购置完成率

100%

100%

5

5


设备维修完成率

100%

100%

5

5


普法宣传完成率

≥5次

≥5次

5

5


质量指标

装备配置合格率

100%

100%

5

5


设备维修达标率

100%

100%

5

5


普法宣传达标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装备配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5


设备维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5


普法宣传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5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显著

显著

4

4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

维护

3

3


推进社会治理

有效推进

推进

3

2

检察工作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度和成效亟需加强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落实

落实

3

3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进

推进

3

3


生态效益指标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加强

加强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队伍建设

加强建设

有待加强

3

2

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力量,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有效推进

推进

3

2

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

加大宣传力度

多途径宣传

多途径宣传

2

2


档案管理

规范

部分规范

3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95%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5

3

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不高,对检察院整体工作的满意度不高

合计

100

94.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
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
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1:《2020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皋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docx

 附件2皋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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