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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30来源:

2021年第1号

 

为了切实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责任,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保障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和《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4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的确权登记以及资产移交工作。

二、扶贫资产管理类型

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发展类,包括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及6个镇承担各自2013-2020年所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颁证。县政府将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由县人民政府颁证。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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