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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2-02-25来源: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作业程序、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市场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重大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的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受县政府责成,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城区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无垃圾等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牵头组织实施全域无垃圾的治理工作。负责拟订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4、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故障,提升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5、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社会动员和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和县城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单位负责人姓名:王克宏

    单位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352号

    电话:0931-5721013

    传真:0931-5721013

    邮编:7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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