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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2-02-25来源:

 皋兰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

负责全县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区划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县行政区域边界 勘界工作,负责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全县地名标志、街、路、巷及门牌号码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婚姻服务机构,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审核管理全县经营性公墓,管理殡葬服务机构,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机 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九)贯彻执行残疾人保护政策和残疾人福利制度,负责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福利 企业的登记审批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社 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 利机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和监 督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 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皋兰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皋兰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皋兰县卫生健康局负 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指 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主要负责人姓名:颜为亮

    单位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445号

    联系电话:0931-5721191

    传真:0931-5721191

    邮编:730200

    局属科室联系电话

    婚姻登记处:0931-5726220

    皋兰县综合福利院:0931-5822863

    皋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0931-572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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