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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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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推进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 (三)负责拟订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监管服务体系。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监督检查全县重点用能企业、用水企业能耗限额标准等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及化解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工作。 (五)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暨生态产业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兴信息产业等工业领域政策法规落实;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企业品牌培育、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和煤炭市场整顿。承担煤炭管控区二级销售网点监管、燃煤小火炉管理、按标准发放煤炭补贴等相关工作;承担煤炭管控区外销售网点监管工作;承担煤炭卡口值班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小微企业扩能增效。 (八)负责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工作;协调解决信息产业发展、基站建设、信息市场监管等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信息资源开发与信息技术利用;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负责推动信息服务业发展。 (九)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拟订盐业发展规划,落实产业政策,按分工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皋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申报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 单位主要负责人:魏小琴 单位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邮编:730299 联系电话:0931—5721016 具体科室联系电话 计财办:0931—5727901 工业办:0931—5727318 非公办:0931—5724687 安监办:0931—57227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