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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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12-28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指导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处理好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配合组织部门考察、考核政法部门的干部,做好政法系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乡镇的政法和综治工作;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属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年内机构情况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3.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65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忠和九合划转,以奖代补、群防群治等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2万元,占98.59%;其他收入5.25万元,占1.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8万元,占55.82%;项目支出164.06万元,占44.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8.0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9.4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忠和九合划转,以奖代补、群防群治等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忠和九合划转,以奖代补、群防群治等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职业年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3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综治专项经费”“综治信息平台”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174.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综治专项经费”“综治信息平台”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还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业部门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综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二是营造平安创建的社会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群众对新型犯罪的防范意识还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业部门责任,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融合,共建共治。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大力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教育,二是本年我县涉邪人员全部教育转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广大群众对邪教的认识和危害还不够深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宣传力度,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防止发生反弹。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97.91万元,完成预算的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奖代补经费按照签订协议人员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全年没有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没有监护人而无法发放补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安、卫健等部门责任,切实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鉴定、管理工作,二是由各镇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综治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3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综治信息平台维修维护,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综治信息平台的作用发挥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督促各镇,充分利用综治信息平台,及时发现矛盾和不稳定隐患。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为下一年预算编制和申请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皋兰县委政法委员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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