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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07来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救助资金审核审批、结算发放各项制度政策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筹资和待遇支付、异地就医、公务员医疗补助各项制度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执行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筹集及支付政策。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督查检查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核稽核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资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依法正常开展经营。

(八)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年度预决算工作,执行财会和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做好报表统计、数据上报、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和培训指导工作。

(十)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内控管理、能力建设、信用评价、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

(十一)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收入、基金支出情况, 向上级部门提供政策调整依据及建议。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皋兰县医疗保障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

1.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3. 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流程、完善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负责人姓名赵君昌

单位地址:皋兰县名藩大道2003号

邮政编码:730299

联系电话0931-5722345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931-572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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