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04

日期:2026-02-06    来源: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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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忠(身份证号码:6201221972×××x0635)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类型

坐落

权利性质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发忠

兰房权证(皋兰县)字第3819号

房屋所有权

皋兰县石洞镇健康路22号第4单元07层702室

出让

88.7㎡

住宅


 

 

公告单位: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5786891 

联系地址:建德大厦12楼1203室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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