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05

日期:2026-02-06    来源: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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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珊(身份证号:620********1036)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类型

坐落

权利性质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加珊

皋字第644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皋兰县石洞镇健康路69号第4单元032层201室

出让

106㎡

住宅


 

 

公告单位: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5786891 

联系地址:建德大厦12楼1203室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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