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6-08-05 来源: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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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23
李瑞霞(身份证号码:622826********1029)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利性质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瑞霞 | 甘(2025)皋兰县不动产权第0003809号 | 房屋所有权 | 皋兰县什川镇南部林隐天下观澜郡123幢1-2层104号 | 出让 | 161.74㎡ | 住宅 |
公告单位: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578689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建德大厦12楼1203室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