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甘肃省皋兰县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承接主体递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7-16    来源:皋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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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养殖场(户):

2024年甘肃省皋兰县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确定61家为项目承接主体,但部分承接主体经核实已正式放弃项目承接资格,决定对空缺的项目承接主体名额开展递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照原项目申报条件和遴选标准,按项目分类(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择优确定递补承接主体,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实施进度符合要求。

二、递补条件

申请递补的经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甘肃省皋兰县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对应类别申报基本要求,场地条件、经营规模、基础配套等达到项目准入标准;

2.具备足额自筹资金能力,能够按照项目建设时限要求,足额完成自筹资金对应的全部建设内容;

3.自愿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

4.近三年无环保、农业生产等领域违法违规记录。

三、递补工作程序

报名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6年7月25日前,向乡镇提交申请,乡镇汇总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复核,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公示确认:根据审核及现场核查结果,按对应项目类别择优确定拟递补承接主体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全县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递补承接主体,纳入项目实施管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皋兰县农业农村局:0931-5721247;皋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750242

特此通知。

 

 

皋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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