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兰州市2026年第二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6-07-06 来源: 皋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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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财农〔2026〕25号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兰州市2026年第二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兰财农〔2026〕1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78.17万元(详见附件)书面下达你单位,支出请列“2130599”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帮扶资金,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结合实际,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对过渡期 通过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和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选择和尽快启动组织实施,在接到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计划,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即可实施。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中选取,严禁“先安排后入库”。涉及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开展事前财政预算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启动项目实施流程。要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对项目进展缓慢和资金支出率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扣减当年资金,加强跟踪督促,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皋兰县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