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皋兰县石洞镇涧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和皋兰县石洞镇丰水村村庄规划(2021-2035)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本次公示的规划成果为阶段成果,仅作为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项目审批依据)
一、公示期间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14日
二、公示方式
1.皋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gaolan.gov.cn/);
2.石洞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公示;
3.涧沟村、丰水村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示。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地址:石洞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魏 瑶
联系电话:0931—5721129
电子邮箱:602792070 @qq.com
邮政编码:7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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