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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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洞镇人民政府关于石洞镇涧沟村和丰水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5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皋兰县石洞镇涧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和皋兰县石洞镇丰水村村庄规划(2021-2035)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本次公示的规划成果为阶段成果,仅作为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项目审批依据)

一、公示期间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14日

二、公示方式

1.皋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gaolan.gov.cn/);

2.石洞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公示;

3.涧沟村、丰水村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示。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地址:石洞镇人民政府

  人:魏  

联系电话:0931—5721129

电子邮箱:602792070 @qq.com 

邮政编码:730200

附件:1.皋兰县石洞镇涧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公示稿).pdf

     2.皋兰县石洞镇丰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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